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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检察立足检察职能 提升政治站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出“ 新招”
时间:2019-04-24  作者:  新闻来源:伊犁州检察院  【字号: | |

立足检察职能  提升政治站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出“ 新招”

 

伊犁州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区院和州党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担负起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和司法责任,以中央督导为契机,立足检察职能,提升政治站位,多措并举,多点发力,层层抓落实,件件抓成效,检察环节多项工作稳步推进,州直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挺进。

一、重大案件“回头看”,落实深挖彻查

根据督导组提出的“坚持边督边改,敢于动真碰硬”的要求,两级检察机关严格落实深挖彻查要求,对已经办结的起重大案件开展回头看,形成“毁伞拍蝇”高压态势。重点针对涉黑涉恶案件、“两面人”案件、涉黑涉恶不捕不诉案件、关联案件(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罪名)四类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摸排自查,自查中,承办人通过认真查阅案卷,查找是否有涉黑涉恶遗漏线索,是否对涉黑涉恶人员深挖彻查到底,对于没有发现遗漏线索的,由承办人和分管领导签字背书,坚决不遗漏任何一条有价值的线索。

同时,刑事执行部门对在押人员宣讲扫黑除恶刑事政策,教育鼓励在押人员检举揭发有关扫黑除恶线索,一经查实,对检举揭发者依法进行从宽处理。

二、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周”,落实宣传发动

为严格落实区院、州党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向社会彰显检察机关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际成效,48日至13日,两级检察机关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周”活动,检察人员采取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等形式,重点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取得的综合性成果、检察机关对危害社会、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的综合情况等。为拓展宣传效果,积极发挥两微一端平台作用,广泛采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实现“网上”“网下”法治宣传全覆盖,增强了宣传效果。

此次扫黑除恶工作宣传做到了“三个结合”,与访惠聚、两个全覆盖住户工作相结合,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认真开展入户走访;与法治进校园相结合,结合检察职能向学生讲解如何应对校园暴力、如何辨别身边黑恶势力等知识,引导学生明辨是非、敬畏法律,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到农贸市场、工厂、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处,向群众广泛宣传打击黑恶势力的有关法律常识,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积极踊跃检举揭发村霸、宗族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做到扫黑除恶,人人参与

两级检察机关在宣传周共开展宣传活动20余场次,共发放相关宣传资料20000余份,现场解答涉法问题咨询200余人次,发放调查问卷100多张,营造了扫黑除恶浓厚宣传氛围。

三、专项斗争再督导,落实层层责任

为全面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确保上级院、州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州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区院《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督导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由院主要领导韩界龙书记亲自挂帅担任督导组组长,成立三个督导组,自48日至413日期间对州直11个县市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工作。

在督导察县院、尼勒克县院过程中,韩界龙书记联合当地公检法一同针对侦查机关在侦的5条线索、在办的13起案件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对在侦在办案件线索分析研判,针对如何对证据进行串并分析、证据收集固定方向、如何界定黑恶势力犯罪等疑难问题,点对点答疑,一对一指导,面对面解决,为政法系统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挺进指明了方向。卓南昆专委、李军专委带队赴伊宁市院、奎屯市院等9个基层院开展了专项督导,在督导过程中,通过座谈汇报、查看档案等方式,对9个县市院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对各院督导出的问题进行了反馈,现各院已整改完成。

四、健全完善五机制,落实协调联动

一是制发《伊犁州检察院扫黑除恶案件线索移交工作机制》,强化侦监、公诉、刑执、控申、民行等部门内部衔接。二是建立线索内部排查机制。案件管理部门通过流程监控、数据分析等方式对扫黑除恶类案件全程监管,防止错漏。控申部门通过建立受访信息台账,定时对线索排查反馈,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纪检等单位。三是加强与公安、法院、纪检监察等机关的工作衔接与配合,两级院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尤其是公安、法院、纪检监察等机关的协作配合,通过共同会签《扫黑除恶案件侦捕诉衔接机制》等3个机制,坚持和完善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捕诉衔接、疑案协商等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司法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紧抓案件质量,形成协调联动,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打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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