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联络室 当好“老娘舅” 新疆检察上门为民企“解忧纾困”
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国际合作处)、第十检察部相关人员赴自治区工商联开展调研与座谈,现场为三家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这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高检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要求,能动履行检察职能,精准对标巡视整改任务,精准对接民营企业司法诉求,持续助力民营企业健康稳步发展的具体体现。
发挥好检察联络室的“连心桥”作用。以在自治区工商联新挂牌成立的“检察联络室”为契机,延伸检察服务触角至企业“家门口”,用好检察联络机制,推动工作协同、线索移送、案件办理、情况通报、联合培训等,密切与工商联、民营企业、企业家的沟通交流,通过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积极探索督促企业合规经营。
主动“上门”提供精准法律服务。针对11月9日区院举办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请进来”的三家民企反映的困难诉求进行“回头看”,主动“走出去”,在检察联络室现场一对一分析案件症结、提供法律咨询、引导诉讼路径,解决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对涉外和跨区域民企保护检察职能进行有益探索。参观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丝绸之路经济联合会(商会)之后,与商会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围绕凝聚“检察保护+行业保护”合力,共同服务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开展了初步磋商探讨。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秋丽专委表示,新疆检察机关将持续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司法保护和优质法律服务,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