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是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重要要求,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
“我们要深刻领悟、努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到、贯彻到具体的检察工作中......”
11月25日,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员干部政治轮训会上,李永君检察长围绕“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为推进新疆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作出检察新贡献”进行专题授课辅导。
这是一次体现政治与业务相融合、相促进的理论辅导课,也是树立新理念、提高检察监督能力的实务培训课,更是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实里走、往深里做的政治培训课。
李永君检察长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从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的特性使然、大势所趋、战略考量、现实需要四个方面,深刻阐述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的必要性、现实性。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重申了新疆检察机关依法治疆方面存在的“七重七轻”认识偏差,指出了具体行使检察权过程中存在的立案监督、批捕起诉、审判监督、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以及执行监督五个环节的问题。要求全体检察人员通过法律监督水平的提升促进严格公正执法,在具体检察业务工作中把好“五关”:一是定罪关,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和犯罪构成要件,认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问题;二是量刑关,做到罪刑责相适应,同类案件量刑均衡,同一案件量刑平衡;三是程序关,忽略程序就要出现办案瑕疵,要遵循法定程序,回归正常程序;四是监督关,纠正重办案轻监督问题,敢于监督,勇于护法,做好主责主业;五是底线关,既要讲政治,又要讲法治,上不触政治红线,下不破法律底线。
李永君检察长在讲课中还提到,反恐维稳常态化、法治化是一个战略工程,也是一个重大课题。新疆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既要沉着用力,步步坚实,又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法治精神、法律规则、法定要求落实到具体案件办理、事项处理上,以法律监督水平的提升促进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疆,促进新疆社会早日实现由稳向治的新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