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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检察机关24小时接访兑现“7日内回复”承诺 线下到线上 服务不“打烊”
时间:2019-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周前,某公司负责人给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寄了一封信,举报该公司员工刘某伪造公司印章,没想到5天后就接到了回复电话。

 

“您好,您所说的这种情况应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如有逮捕或起诉的必要,案件就会进入检察机关审查程序……”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负责人向来信者解释道。

 

今年以来,新疆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重要指示精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回复群众的每一封来信,截至6月19日,共接收群众来信607件,除匿名来信和无有效联系方式来信外,均在7日内进行了程序性回复。

 

来信来访“一日清”

 

“别着急,喝点水慢慢说。”6月20日上午,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国模范检察官张飚对陈某进行接访。

 

几年前,陈某因为家庭矛盾打了一场官司,可她对法院判决不服,多次向有关部门申诉。

 

今年6月,张飚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聘为信访督查员,对群众来信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对有困难诉求的群众进行接访。得知此事后,陈某来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专门预约了张飚接访。

 

张飚查看了陈某准备的申诉材料后,认为法院判决无误,通过两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陈某满意地离去。

 

今年1月,张军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对“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再次提出明确要求,随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制定了《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来信处理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全区各级检察机关确立专人,对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回复”。对不予受理的案件,指明下一步诉讼程序或反映渠道,确保信访“出口”多元高效。

 

同时,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一日清”办法,对收到的群众来信当日信当日拆、当日查、当日录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实现群众来信网上流转、全程留痕。

 

今年5月,年过90岁的向某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写信反映,自己退休后没有享受到应得的职级待遇,希望检察机关帮助解决。

 

检察人员按照“7日内回复”的要求,迅速了解相关情况得知,向某目前的职级待遇是合理的,其原单位也多次当面对其解释,但他仍表示不理解。

 

为解开老人家的心结,检察人员来到向某家中,就检察机关受理案件的条件及监督范围进行具体解答。

 

“没想到检察院如此重视群众来信,上门为我解答,为检察工作点赞!”事后,向某说。

 

全方面受理群众诉求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是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必然要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负责人热米拉·买买提表示,如今,全疆各级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网络平台等途径,并联合“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检察政务新媒体矩阵,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全方面受理群众诉求。

 

5月中旬,自治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到了墨玉县奎牙镇阔什艾日克村村民努某的来信。

 

努某表示,其丈夫多年前因交通事故去世,肇事者史某被追究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可史某无任何资产,法院强制执行后,仍拿不到赔偿款。

 

检察人员收到信件后,迅速跟墨玉县阔什艾日克村第一书记张斌取得了联系。

 

此时,张斌也已了解并掌握了努某家的情况,努某的丈夫曾是家里的顶梁柱,如今努某独自抚养两个孩子,长子还患有疾病,家境十分困难。

 

经过核实,第十检察部委托张斌对努某一家进行安抚,同时帮其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

 

今年1月21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博州检察”收到网民邓先生留言,反映温泉县某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

 

“博州检察”迅速启动两级检察微博矩阵联动,确认此事的真实性后,根据检察机关的职责范畴开展协调沟通,两天后,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到账。

 

今年以来,新疆各级检察机关通过政务新媒体共回复、解决群众诉求十余件。线下到线上,新疆检察机关24小时服务群众不“打烊”,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我们将坚决避免群众来信‘石沉大海’,充分释放‘检察温度’,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热米拉说。

 

 

来源|新建法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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