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检察部对经济犯罪检察重点工作
开展联合调研指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检察机关业务指导,推进全区经济犯罪检察重点工作提质增效,6月7日至10日,第四检察部联合公安厅经侦总队、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反洗钱处、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到塔城、喀什地区调研指导。
调研指导组重点对塔城和喀什地区反洗钱、企业合规、养老诈骗等经济犯罪检察重点工作进行调研指导。调研座谈会上,指导组就各地办理的反洗钱、食品药品安全、养老诈骗案件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解决了基层办案中的困惑,统一了各单位的执法司法理念。
调研指导组对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提出四点具体要求:一是要持之以恒加强学习,检察干警要“勤磨利剑”,坚持学习与办案同步,利用检答网、最高检及区院经济犯罪专栏等平台充分学习经济犯罪专业知识,提升自身本领。二是要进一步转变理念促进能动履职,做好经济犯罪检察重点工作,要全面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努力提高案件数量和质量,落实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刑事政策;要在洗钱罪线索的摸排上不松劲,努力消除基层院办案“空白”,推进反洗钱工作再上新台阶;持续开展好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坚持边打击、边整治、边宣传的工作思路,惩防结合,全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三是要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积极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通过统一司法理念,形成打击合力,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四是要提升案例培育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发掘培育典型案例,重点做好金融犯罪、网络犯罪、防养老诈骗、企业合规改革等典型案例的撰写和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