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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检察部举办全区经济犯罪检察 重点业务同堂培训班
时间:2022-05-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紧扣“质量建设年” 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第四检察部举办全区经济犯罪检察

重点业务同堂培训班

为加强新形势下经济犯罪检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经济犯罪案件办理水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紧扣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按照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新要求,近日成功举办了为期一周的经济犯规检察重点业务培训班。全区经济犯罪检察业务部门主任和业务骨干在国检检察官学院新疆分院现场参加培训,并邀请兵团检察、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药监局等相关行政机关同堂培训,部分课程通过网络形式召开至全区三级院。其中,在高检院第四检察厅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天津检察机关的检察业务专家为培训班专题授课,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此次培训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安排紧凑,针对性强,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显著特点:

一是师资水平高。本次培训班安排了全国检察业务专家、高校教授、高法法官、税务机关业务专家,这些专家既有深厚的理论知识,更有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

二是培训内容精。此次培训的内容既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业学习,又涵盖了当前经济犯罪检察的重点和和难点工作,如企业合规工作、网络犯罪、食药犯罪、涉税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等,从理论到实践,对于当前开展工作都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效性。

三是课程安排实。整个培训过程,计划周密,落实到位。既有政治学习又有业务学习,既有课堂学习又有研讨学习,提高了培训质量和效果。

四是培训形式新。为进一步促进兵地检察融合共建、协调发展,此次培训邀请了兵团检察机关的同志共同参加,同时根据不同课程安排,邀请了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食药环总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药监局等多家单位共同参加,通过同堂培训实现了共同提高、统一司法理念的目标。

五是教学要求严。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参训同志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按时到课听讲,做好学习笔记,展现了良好的检察风貌。

 

培训会后,第四检察部要求全体学员要在检察履职中深化培训效果:

一是拓宽思路,明确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紧扣检察重点工作,更新办案理念,以能动履职实现经济犯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学习,提高素质。通过学习,我们也发现了自身的不足,如电信网络犯罪中的刑法理论知识研究的还不透彻、涉税案件中相关的法律关系还有很多问题没有理清楚、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还没有全面开展等等,上述问题需要在工作中持续学习,才能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新要求。

三是强化沟通交流,增强工作合力。经济犯罪案件日益增多,难度也越来越大,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要加强沟通协调。要注重借助外脑,多咨询相关单位的专家意见,通过对案件的精雕细琢,逐步提升办案能力。

全区经济犯罪检察将以这次学习培训为新起点、新动力,在高检院和区院党组的坚强的领导下,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不断开创全区经济犯罪检察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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