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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检察部赴伊犁州人民检察院调研督导
时间:2022-03-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四检察部赴伊犁州人民检察院调研督导

为进一步打击走私犯罪及关联洗钱犯罪活动,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的办理,2022年2月23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一行三人到伊犁州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牵头召开工作座谈会。伊犁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齐晓黎主持会议。乌鲁木齐海关缉私局、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霍尔果斯海关缉私分局、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相关人员及伊犁州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第四检察部负责人介绍了本次调研的主要任务,强调该批玉石走私系列案件系最高检挂牌督办案件,该批案件的依法办理对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必须高度重视,保证高质效完成办案任务。同时,按照李永君检察长的批示,要求伊犁州刑事检察部门努力提高案件质效,认真分析不捕不诉率过低的原因,进一步提高不捕不诉率。伊犁州检察院介绍了近期检察机关办理玉石走私案件和反洗钱工作的做法及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刑事检察工作整体情况和贯彻少捕慎诉慎押政策情况进行了汇报;乌鲁木齐海关缉私局、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参会领导分别介绍了打击走私及相关洗钱犯罪的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就打击走私犯罪,挖掘洗钱犯罪线索在证据收集、打击范围的界定、主观明知的认定、犯罪数额的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解决了办案中的疑难问题,为进一步共同打击走私及洗钱犯罪统一了认识

最后,调研督导组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求伊犁州检察机关要按照李永君检察长关于刑事检察工作的要求,努力提高案件质效,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以扎实有效的措施提高不捕不诉率;二是注重理念转变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办理本批玉石走私案件重要意义的认识,特别是检察机关要积极履行职责,突出打击重点,严把案件质量关;三是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的作用,积极争取上级检察机关、海关缉私局、人民银行的支持,坚持打击走私犯罪和打击洗钱犯罪并重,形成打击合力;四是注重办案效果,在办理走私犯罪案件的同时,坚持“一案双查”,注意资金流向,深挖洗钱犯罪线索,总结走私犯罪案件中洗钱犯罪的规律和特点,进一步拓展洗钱犯罪线索来源;五是建立健全联席会商机制,对于类案存在的问题积极协商解决,统一思想认识和执法司法标准,搭建整体联动、协调有力的协作格局,把案件办成铁案,共同护航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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