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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 奏响行政检察为民新乐章
时间:2023-10-31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检门户网站  【字号: | |

以“小切口”彰显“大作为”

甘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 奏响行政检察为民新乐章

2022年9月27日,甘肃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就一起行政赔偿检察监督案在案发当地检察院主持召开听证会。

行政机关未告知相对人诉权或起诉期限,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均以其起诉已超过六个月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为由,裁定驳回相对人起诉。检察机关经依法抗诉,推动法院撤销原审裁定,指令重审。

农民工们被企业欠薪,向行政机关申诉无果,随后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运用公开听证、磋商洽谈等多种方式,推动欠薪问题解决,并依法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助推溯源治理……

小案件关乎大民生。近年来,甘肃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把党的要求、人民期盼落实到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不断以更优履职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打造甘肃行政检察创新发展新路径,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叫停“程序空转”,精准监督守公正得民心

2014年10月,某镇政府与朱某签订了集体土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朱某支付了房屋差价款。后朱某认为其合法权益未得到保障,于2016年8月5日起诉至法院。但经过一审、二审、再审程序,法院均以其起诉已超过六个月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朱某不服,向甘肃省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我是一个农民,我也不知道啥是起诉期限,起诉期限是多长时间,他们也没告诉我。”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行政机关未告知行政相对人诉权或起诉期限时,应当从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行使诉权的角度出发适用司法解释,法院驳回朱某起诉显属不当,遂向法院抗诉。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抗诉理由成立,作出了撤销原审裁定、指令重新审理的行政裁定。历经4年多的时间,此案终于进入实体审理。“我终于看到了希望!”朱某由衷地说。

“‘按程序办’决不能躺平为‘程序空转’‘结案了事’。”甘肃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波如是说。近年来,甘肃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从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站位出发,积极创新监督方式,推行行政检察年度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制度,主动向党委、人大常委会、党委政法委报告工作,积极推动程序空转问题的系统治理,使更多的“朱某”受益。

以“我管”促“都管”,让农民工更安“薪”

边某等36名农民工在某建筑工地打工,辛苦工作后,建筑公司却不支付他们应得的工资。农民工们通过与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还是没有解决欠薪问题。边某等农民工随后以工程管理中存在诸多违法情形、行政机关怠于履行监管职责为由,向甘肃省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检察机关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主动牵头搭建多方沟通平台,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磋商洽谈等多种方式,推动达成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共识,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同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行政机关怠于履行监管职责问题,检察官深入研究农民工欠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在厘清事实和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向主要监管部门依法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了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系统治理与源头治理。在检察机关等各单位共同努力下,边某等农民工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欠薪。

润物无声,风化于成。仅2022年,甘肃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就为2405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336万余元,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建立工作机制19个,以检察履职的“我管”促职能部门依法“都管”,推进欠薪问题在法治轨道上得到依法治理,让劳动者更安“薪”、更暖心。

聚焦虚假婚姻登记,化解争议纾民忧

2006年1月,俞某与杨某甲申请结婚登记,登记机关为其颁发了结婚证,该结婚证上的照片为俞某、杨某甲,但登记人姓名为俞某、杨某乙(系杨某甲同胞兄弟),且未登记双方身份证号。直到给孩子上学办户口时俞某才知道,其结婚证上的信息登记错了。

2021年3月,俞某将相关行政机关告上法庭,请求撤销与杨某乙的结婚登记,却因该行政行为超过最长五年的起诉期限而未被法院受理,俞某遂向甘肃省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经过调查核实,检察机关认为法院裁判并无不当,但行政机关在当事人未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便为其办理结婚证,确实存在不当履职情形。

2022年6月,检察机关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为双方提供了平等对话、辨法析理的平台,出席听证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纷纷同意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撤销俞某与杨某乙的婚姻登记的决定。听证会后,检察机关结合办案情况及听证会结果,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撤销了俞某与杨某乙的婚姻登记。

近年来,甘肃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进行婚姻登记的问题,依法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实质性解决了一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同时,联合省高级法院、公安厅、民政厅共同制定《关于转发〈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在制度层面进一步凝聚了共识。

“每一个案件都有一份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每一个案件都是一份检察机关为民司法的答卷。”甘肃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小切口、大作为”,依法能动履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民而行、与民同行。

(本报记者南茂林 通讯员章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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