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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头区人民检察院获“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称号
时间:2018-05-23  作者:记者 李晓晓 通讯员 李安适  新闻来源:新疆法制报  【字号: | |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评定2017年度“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的决定》,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获评2017年度“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称号。

近年来,该院检察文化建设体系不断健全,内涵不断丰富,载体不断创新,紧紧围绕“文化育检、文化兴检、文化亮检、文化强检”理念,不断丰富和充实文化建设的形式和内涵,打造“头检” 文化品牌,取得丰硕成果。该院坚持完善文化基础设施,每年投入专项经费改善文化设施,培养文化骨干,夯实检察文化建设发展基础。在打造“四室一中心”、构建“服务型检察院”的同时,该院相继完善“三室一长廊”建设,实现文化阵地的全面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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