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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郁林: 做好“传帮带”
时间:2018-03-07  作者:古雪丽  新闻来源:新疆法制报  【字号: | |

   

  3月3日一早,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江郁林就开始了一天的工作。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着新市区、米东区、头屯河区、乌鲁木齐县和乌鲁木齐城市快速路的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案件。今年1月起,该院公诉科专门成立办理酒驾案的办案组,江郁林作为入额检察官,和一名司法辅助人员以及一名书记员承担了这个组的工作。

  两天前,江郁林刚把一起酒驾案件起诉至法院。这起案件发生在2014年11月,交警在查获犯罪嫌疑人酒驾现场后,依法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和物证提取,犯罪嫌疑人也签了字,在准备带犯罪嫌疑人前往交警部门做进一步检查时,犯罪嫌疑人以要方便为由逃跑了。

  今年春节前,犯罪嫌疑人最终被抓获,但其拒不承认自己当年的酒驾行为,并否认此前的全部办案过程。

  接到案件材料后,江郁林对犯罪嫌疑人此前签字的笔迹进行了鉴定,并从办案民警的执法记录仪中收集到案发全过程。证据收集齐全后,江郁林顺利将案件起诉至法院。

  江郁林快54岁了,在岗的日子进入了倒计时。令她欣慰的是,她培养的年轻检察官进步很快。“相信等我交棒时,她一定会比我跑得更快、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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