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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农民工工资问题,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一案例入选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
时间:2021-12-22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检  【字号: | |
 

事关农民工工资问题,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一案例入选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

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为主题,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四批),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化解拖欠9名农民工工资案入选。

李某某等9名农民工在某建设公司承包、某安装公司分包的某大厦项目从事水暖工工作,2019年6月工程完工后,安装公司未能及时向李某某等9名农民工支付工资16万余元。李某某等人向乌鲁木齐市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反映欠薪问题。该局了解得知,建设公司以工程未结算为由未向安装公司支付工程款,安装公司因此未向农民工支付工资。

因多次索要未果,李某某等9人于2020年12月向乌鲁木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求助。

根据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与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签的《关于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助力根治欠薪工作的意见》,乌市某区检察院收到线索后,立即开展调查,发现乌市某区人社局受理9名农民工投诉后,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并依法启动了行政协调程序进行处理,不存在明显违法行使职权或怠于履职的问题,同时认为,虽工程尚未结算,但农民工的工资应当及时支付,李某某等9人的诉求合法合理,遂与乌市某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沟通协作,共同参与化解,多次与建设公司、安装公司负责人沟通协调。

今年1月4日,乌市某区检察院与乌市某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召开协调会,建设公司、安装公司负责人到场,各方就工资支付当中出现的问题充分交流,明确责任,承办检察官对建设公司、安装公司负责人进行释法说理和政策宣讲,最终推动各方达成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共识。

2月4日,安装公司向李某某等9名农民工支付工资10万元,并承诺剩余6万余元待建设公司工程款到位后支付。李某某等人均表示理解并同意该化解方案,拿到部分工资后返乡过年。

之后,乌市某区检察院继续跟进督促,在该院检察长和乌市某区人社局主要领导的推动下,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目前已经全部支付到位。

【典型意义】

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事关农民工个人权益和家庭幸福,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检察机关依据与人社部门共同建立的根治欠薪协作机制,主动介入,调查了解案情,在发现行政机关没有违法行政行为,但农民工诉求正当的情况下,为促成各方共同协商和解搭建平台,推动达成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共识,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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