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聚焦图
新疆检察:召开对口受援工作推进会
时间:2021-12-01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官管理处  【字号: | |
 

新疆检察:召开对口受援工作推进会

11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疆检察机关对口受援工作推进会,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对口援助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就如何做好新一轮的受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各项援疆政策落实落细、走深走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李永君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迟国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疆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劲加力、对标补短,全力抓好对口受援工作。要提高对口受援工作的重视程度。自治区检察院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主动加强同各省市检察院及各地援疆指挥部的沟通对接,积极高位推动;各分州市级检察院要发挥承上启下、承接落实的作用,“一把手”必须亲自抓,学好政策、用好政策;各基层检察院要扛起具体落实、落地见效的主体责任。要提高受援需求的精准程度。要吃透文件政策精神,抓住主要矛盾,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方向,抓实工作举措,确保每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要找准需求侧重点,关键要在“六位一体”格局下,因时因地因院制宜,有针对性调整、细化、落实援助内容;要拉好需求清单,在需求上要切实做到精准化,通过合理的需求,切实补齐短板弱项。要提高受援双方的互动程度。要增强互动频次。自治区检察院至少一至两年要到对口省市走访一次,分州市级检察院一同前往对接;各分州市级检察院、基层检察院每年要主动到对口援助检察院互动交流1次;要丰富互动形式。通过开展活动、文化交流、文艺演出等形式增进交流,推进文化润检。要突出互动内容。不仅要“人来人往”,还要“信来信往”“影来影往”,积极推进业务指导、疑难案件办理、文化交流等任务落实。

会议强调,全疆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全国支援新疆的历史机遇,切实承担起推动新疆检察工作发展进步的责任,抓好工作落实。要扛起主体责任抓落实。落实各级院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落实。要上下协调联动抓落实。自治区检察院要牵头抓总,各分州市级检察院要承上启下,各基层检察院要真正动起来,强化自身“造血”功能。要强化跟踪督导抓落实。自治区检察院将随机检查,定期督查通报落实情况。下级检察院党组每半年向上级检察院党组汇报推进情况,年底报告全年完成情况。全疆三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做到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实践中深化认识,在创新中转变观念,努力推动全疆检察机关在基础设施、队伍建设、业务发展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

会议还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检察对口援助工作的若干措施》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对接落实细则及责任分解方案》进行了解读。《若干措施》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在对口援助方面研究制定的一项含金量高、操作性强、最接地气的援助措施。《分解方案》是自治区检察院按照《若干措施》要求,围绕“六位一体”检察援疆工作,紧密结合新疆工作实际,围绕8个方面提出28条具体落实措施,《分解方案》同《若干措施》体例统一,所有条款和措施一一对应,着重突出操作性、落实性,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开至全疆三级检察机关,在自治区检察院设主会场,在分州市级检察院、派出检察院、基层检察院设分会场,全疆10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友情链接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
天天快报
天天快报
Copyright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国路122号 电话:0991-8823870 邮箱:2785548328@qq.com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