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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时间:2021-11-13  作者:通讯员 | 齐帆  新闻来源:办公室  【字号: | |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11月12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组书记蒲仕裕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检察长李永君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我们党百年华诞的重要时刻,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关键节点上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十分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总结了中央政治局一年来的工作,科学回答了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重大问题,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再创伟业、续写荣光提供了根本遵循。《决议》集中了全党的智慧,全面系统地总结了我们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特别是着重阐释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充分彰显了我们党高超的政治智慧和责任担当,充分彰显了我们党高度的历史自觉和历史自信。《决议》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是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学习贯彻好《决议》必将对推动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产生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全体检察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报告、重要说明、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结合自治区党委、高检院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检察自觉抓好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领会精神实质。旗帜鲜明讲政治,准确把握全会精神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刻认识全会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要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领会我们党百年奋斗的伟大成就,深刻领会我们党百年奋斗“五大历史意义”,深刻领会我们党百年奋斗“十个坚持”宝贵经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创新、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中国道路、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创新、坚持敢于斗争、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革命。深刻领会新时代我们党的努力方向,坚决响应党中央号召,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更加自觉扛起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更加重视从中汲取奋进新时代新征程的智慧力量,更加坚定不移地走好新的赶考之路,以检察工作新的奋斗和创造续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辉煌历史。

二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掀起学习热潮。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分层次、全覆盖持续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原原本本学、全员参与学、结合实际学、融会贯通学。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宣传十九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及时、准确、全面总结学习贯彻情况。要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检察人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检察人员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三要切实增强行动自觉,抓好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将全会精神转化为强大动力和自觉行动,传承赓续人民检察红色基因,强化能动司法、能动检察,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3+1”重点工作,全面履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能,始终践行为民司法初心,以“求极致”态度办出优质案件,用心用情用力办好为民实事,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推动改革创新,不折不扣抓好高检院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做好今年各项检察工作,精心谋划研究明年任务,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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