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广阔的葡萄园内静静矗立着一个“唐墩”——这是修筑于唐代的五工台烽火台。
新疆昌吉州位于古丝绸之路天山廊道,历史上曾是车师国、北庭都护府等地的所在地。昌吉州境内的烽燧群由26处烽燧、古驿站组成,为唐代以来各时期中央政权经营西域的重要军事防卫体系,承载着边疆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历史记忆,于2013年5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近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组织开展“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巡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集中采访活动。记者来到这里,了解当地检察机关保护文物古迹经验做法。
昌吉州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包学斌站在“唐墩”前介绍说,2020年,昌吉州人民检察院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文物古迹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部署要求,在全州范围内启动专项监督活动,调查发现州域内烽燧群保护现状并不乐观。
针对发现的问题,当地检察机关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采取公开宣告的方式向州文旅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对烽燧群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
对13处烽燧进行抢险加固,对25处烽燧群文物点新建、更换保护围栏、保护标志和警示牌,对文物保护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进行了清理……烽燧群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在办理案件的基础上,昌吉州人民检察院主动牵头与州文旅局会签《关于建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联席会议、线索移送、素能提升等长效机制,依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文物部门行政执法专业优势,共同推进昌吉州文物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