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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从“暂停键”到“加速度”!各项工作不停摆更向前
时间:2020-07-22  作者:  新闻来源:新疆检察  【字号: | |

受新冠疫情影响,乌鲁木齐市再次按下“暂停键”。面对突发的疫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检察业务,各项工作不停摆更向前,跑出了检察机关“加速度”。

               

安排部署迅速。7月16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结束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居家隔离、网上办公,并由院主要领导带头坐班,各处室部分人员留守办公。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还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和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视频会议精神,要求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要务,坚决在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

行动落实到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按照疫情防控需要,认真抓好检察人员自身、检察人员家庭和检察机关家属院的防护工作,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坚决将疫情阻击在检察机关之外。坚持讲政治顾大局,积极参与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对接周边社区,在车辆保障、志愿服务等方面予以协助,并配合社区及时完成留守干部的核酸检测。妥善处理好案件办理与疫情防控的关系,科学调配检察力量,做好相关案件的办理工作,坚决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业务工作不松劲,为乌鲁木齐市打赢疫情防控战做出更多检察贡献。

业务推进持续。疫情防控刻不容缓,检察业务时不我待。面对全年时间已过半的现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要求各业务处室根据年初检察工作会议上确定的各项任务,对照最高检发布的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认真研究梳理,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针对刑事案件“案—件比”数值增大等问题,加强对下指导,推进分类指导,尽快消灭差距。巩固民事检察“两少两弱”改进势头,在保强补弱上取得新进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半年绩效考核和派出院内设机构改革等工作,确保迅速见到成效。推进《民法典》学习培训,提升全体检察人员能力素质。

               

刑事检察部门发挥涉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统筹作用,按照《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做好相关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要求,统一协调指导全疆涉疫情案件的办理。对下半年全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压减“案-件比”,反洗钱等重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对照高检院发布的1-6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查摆问题,补齐短板,不等不靠,促进全疆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行政检察部部门间利用小鱼易连、政务微信等软件连续六天组织九个地州召开行政检察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地半年工作汇报,分享交流亮点工作经验,解答各地遇到的问题,要求各地把握第三季度的黄金办案时间,集中办理一批行政检察案件,积极利用召开听证会,司法救助等方式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

                    

公益诉讼检察部加大全疆条线部门联系沟通,加强案件管理对下指导,各地州从系统报送的案件快速分检,不属于请示范围的退回分州院把关,请示案件部门内部沟通后,先予口头答复,以防影响办案时效。

                    

案件管理办公室及时沟通协调、上下联动,激发和凝聚案管条线力量,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和案管业务。指导全区案管部门加强案件受理工作,强化与各办案机关、办案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坚持“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实现案件受理、流转“一步到位”,积极推进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体系,坚决做到疫情期间案管工作不停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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