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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私刻公章骗购房款 被抓时两百万余元已挥霍一空
时间:2018-11-16  作者:  新闻来源:新疆法制报  【字号: | |

交了120万余元的预购房款,最后却发现这是售楼业务员的“骗局”。11月1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男子赵某私刻公章,伪造假《房屋买卖合同》,让市民买某和其他8名购房者难分真假。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该院批准逮捕,经调查买某等人交的200万余元预收购房款早已被赵某挥霍一空。

 

  □本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王麓

 

  售房员造假章偷卖房

  今年5月,市民买某看上了乌鲁木齐市某楼盘的一处楼房。在售楼业务员赵某的劝说下,买某在其售房部卡对卡给赵某转了120万余元的预购房款。自从交完房款后,买某多次去楼盘看施工情况。8月底,买某与赵某联系办理后续手续的事,可赵某再三推拖。经询问,买某才得知房产公司没有收到他交的预购房款。

  和买某一样给赵某交预购房款的还有8名购房者。受害人张女士说:“7月初,我在售房部看房时认识了赵某,他说房产公司老板是自己的哥哥,并推荐我买了6号楼的一栋房子。”张女士说,当天她就给赵某转了2万元的定金。8月初的一天,赵某又催她交了22万元,承诺9月10日左右办其他手续,后来就联系不到赵某了。

  9月底,由于联系不到赵某,之前交付预购房款的购房者找到楼盘的开发商,开发商表示不知情。买某和张女士等受害者拿出赵某开具的收据,开发商表示并非该公司开具。听了受害者的陈述后,开发商怀疑售楼业务员私刻公章,并伪造假合同。于是,购房者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

 

  购房当心被忽悠

  乌市水磨沟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2016年,犯罪嫌疑人赵某经人介绍到乌市某房地产公司担任售楼员,负责销售商铺楼房。

  2017年,赵某迷上了网络赌博,嫌现有工作来钱太慢,于是他对客户的巨额购房预付款动起了邪念。今年4年初,赵某利用销售楼房的机会,通过伪造开发商财务印章和收据,诈骗客户购房款200万余元。

  赵某骗取的200万余元全部用于网络赌博挥霍一空。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涉嫌诈骗罪。

  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购房一定要看清楚“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不要心急买房误入陷阱。本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民在购房过程中法律意识薄弱,对于购房相关规定不了解,让犯罪嫌疑人有了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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