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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宁乡:检察建议督促国土部门积极履职
时间:2019-01-24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检网  【字号: | |

“成功督促收回土地出让价款2亿元,下午我就把缴款票据作为我局的履职佐证送过去……”近日,湖南省宁乡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电话告知宁乡市检察院检察官这一好消息。历经8个多月的跟进监督,该院成功督促国土部门追回一笔欠缴的土地出让价款,剩余欠款还将继续监督追缴。

2018年3月,宁乡市检察院在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办理、大汇报”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某置业公司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按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遂安排该院公益诉讼专业办案组立案调查。

经查,2017年12月,某地产集团取得一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作为唯一股东于2018年1月成立置业公司。当月,该置业公司与宁乡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合同,约定于2018年4月前分两期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但除自动转作土地出让价款的竞买保证金2.01亿余元外,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2.9亿余元。而宁乡市国土资源局虽于2018年4月9日联合该市财政局向该公司发出《限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通知书》,但在该公司未主动按期缴纳欠缴的土地出让价款的情况下,并未进一步采取追缴措施,致使国家利益受到损害。

2018年7月,宁乡市检察院依法向该市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全面履行法定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追缴某置业公司欠缴的土地出让价款。检察建议发出后,检察官又多次前往该公司,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又召集国土资源部门等相关单位召开案件座谈会。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该置业公司依法缴纳了2亿元土地出让价款。

(原标题:2亿元土地出让款到账了 湖南宁乡:检察建议督促国土部门积极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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