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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检察机关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纪实
时间:2018-11-14  作者:范跃红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字号: | |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浙检样本”

——浙江检察机关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纪实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11月9日上午,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枫桥检察室主任周锋一早就忙着主持一起村民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调解。经过三名调解员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当事人双方当场签订了和解协议书。案结事了人和,周锋吁了一口气。

这是浙江省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身处“枫桥经验”发源地,浙江检察机关不断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努力为新时代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提供丰富的“浙检样本”。

“少捕慎诉”谦抑善治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多了,但是青田县检察院依法对一名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的不捕决定,至今仍在欧洲侨界美传。

去年7月13日,傅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与横穿马路的郑某发生碰撞,致郑某当场死亡。青田县检察院在审查中发现,傅某认罪悔罪态度好,但他是低保户,还有一个有智力缺陷的哥哥需要扶养,批捕后将导致新的矛盾产生。针对被害人四个子女均系欧洲华侨的情况,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借助国外侨团侨领力量架起和解桥梁,被害人子女主动表示放弃赔偿要求,同时出具谅解书。该院最终依法对傅某作出不捕决定。该案经欧洲华人媒体报道后,在当地侨界引起积极反响,认为“检察机关的不捕决定既化解了矛盾,又传递了法律的善意和人性的温暖”。

这只是浙江检察机关众多不捕案件中的一例。

55年前,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通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找到了“捕人少,治安好”这一社会治理目标的“秘诀”。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实践在检察环节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秉持“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前引导过滤作用,努力降低刑事案件的审前羁押率和轻微刑事犯罪案件起诉率,做到“少捕慎诉”。“这既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更有效化解了矛盾,最大限度地修复了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善治。”浙江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刘树枝说。

浙江省检察院把轻微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依法“少捕慎诉”的重点,同时探索配套制度创新,如在轻微刑事案件办理中推行赔偿保证金制度,在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中引入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对危险驾驶案探索社会公益服务作为不起诉审查内容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组数据很能说明问题:2015年至2017年,浙江省刑事犯罪不捕率上升10个百分点,不诉率翻了一倍多。今年,浙江省检察院又把“少捕慎诉保障权益”列入总结推广提升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六大工程之一,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专项行动,1月至8月,全省刑事犯罪不捕率、不诉率再创历史新高,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数5个百分点以上。

“检调对接”春风化雨

“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是源头预防,矛盾不上交。近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从刑事和解到检调对接,到民行调处再到申诉调处,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多元化解、多措并举,已贯穿于检察办案的全过程。

10月31日,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宇来到景宁畲族自治县检察院调研。该院的《网格化法律监督助推“畲乡”社会善治》作为今年全省检察机关培育的25个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示范基地之一,再度引起了他的关注。从2017年初该院开始探索实施“检察网格化”的监督新模式,在回应基层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善治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不断深化涉检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矛盾化解桥头堡作用,积极发挥申诉办案的矛盾化解功能,综合运用瑕疵补正、释法说理、公开审查等多种举措,努力实现最佳办案效果。浙江检察机关还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个案化解和代理申诉专项活动,发挥援助律师工作站的作用,有效促进涉检信访矛盾化解。仅今年前10个月,覆盖全省三级检察院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453名律师定期全日制驻点值班,已接待来访2600人次,参与化解疑难信访案件600余件。

一起起小案的调解,促进的是社会大和。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诉调中心三年多来促成刑事和解后,依法对5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和解后均未发生缠访闹访、申诉上访等情况。诸暨市检察院检调对接和解工作室近三年成功和解案件282件,为困难被害家庭申请发放救助金33万余元。

……

“检调对接不仅化解了矛盾,更是春风化雨,传递了司法的温度。”连续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更香有机茶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俞学文评价说。

“智慧检务”强检利民

如今在浙江,一起醉驾案从受理起诉到法院判决,最快一天内就能办结。这是“一体化办案系统”的功效。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系统作为浙江省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的“一号示范”项目,由浙江省检察院牵头建设,也是“智慧检务”的成果之一。该系统不仅打通了数据壁垒,还实现了办案的网上协同,效果已经显现。

“‘智慧检务’在强检的同时,更是利民为民,办案质效提高了,最终受益的是当事人,是人民群众。”刘树枝如是说。

在深化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改革过程中,浙江检察机关同样借“智慧检务”之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并从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向检察官“至少跑一次”转变,要求检察官在办理重大环境污染案件、涉非公企业案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等案件时“亲历性”办案,走到百姓身边了解案情、听取意见、释法说理……

今年6月29日,全省检察机关挂牌成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三个多月来共接收公益损害等举报线索2996件,已通过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等方式纠正整改206件。“群众举报的热情更高了,举报方便了,检察监督也更‘有料’了,这也是‘枫桥经验’发动和依靠群众的要义所在。”刘树枝自豪地说。

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

2015年,义乌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快递业存在的“漏洞”后,以《刑事检察白皮书》的形式向党委、政府提出治理对策,催生了在快递收寄中实行“100%快递收寄验视、100%快递实名和100%X光机安检”制度的出台。

今年以来,该院更是紧扣新时代“枫桥经验”时代内涵和核心要义,综合运用《刑事检察白皮书》,实现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推动社会难题治理等多重效应,已发送系列白皮书10期,工作成效良好。

浙江是互联网和数字经济大省,拥有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举办地乌镇。近年来,浙江检察机关推进“互联网检察”,通过办案打击网络犯罪,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努力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网络生态环境。

“一些检察建议不但对我公司帮助很大,对推动互联网治理作用也不小。”阿里巴巴集团平台治理部总监连斌心存感激。

10月22日,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等领导在浙江省检察院呈送的《当前医保诈骗案件情况分析》上作出批示,充分肯定检察机关在推动治理方面的主动作为和积极作用。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类似的领导批示已经有20余次。而从2015年至今年9月,浙江检察机关已发出检察建议11324件,其中不少是针对社会治理方面的精准建议。

“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永远在路上,我们将在总结推广提升的基础上,继续努力!”贾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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