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检察院印发《辽宁省检察机关水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自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水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此次活动监督重点包括环渤海(辽宁段)生态环境保护、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