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权威发布
新疆检察机关依法对曹鲁胜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6-09-30  作者:  新闻来源:原创  【字号: | |
日前,新疆伊犁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曹鲁胜(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鲁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曹鲁胜,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曹鲁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友情链接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
天天快报
天天快报
Copyright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国路122号 电话:0991-8823870 邮箱:2785548328@qq.com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