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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疆检察·关键词】司法救助,让群众感受检察温度
时间:2020-01-02  作者:  新闻来源:新疆检察  【字号: | |

 

 

导读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2019年,新疆检察机关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入每一项检察工作中,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每一件实事中,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检察初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从今天开始,我们推送#2019·新疆检察·关键词#,带您一起盘点2019年新疆检察工作。

 

01

司法救助篇

检察关键词

01

工作成绩

 

全疆检察机关大力推进司法救助工作

02

亮点回顾

 

 

扩大救助规模

    确立“三个主动”、“三个转变”的司法救助工作理念,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四类人员作为救助重点对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及时予以救助。完善工作机制。先后制定《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救助分类量化标准实施细则》《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工作意见》等规章制度,为做好新时期司法救助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聚焦脱贫攻坚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扶贫办联合会签《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办法》,确立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的原则、对象、范围、线索移送等机制。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与当地扶贫办、“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衔接融合,及时梳理研判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线索,对扶贫领域的救助对象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发放、优化救助效果。

 

 

紧扣内外衔接

    对外加强与扶贫办、法院、公安、妇联、残联、工会、律协、社区等机关单位和群团组织联系沟通,对内加强各级检察机关的联动协同配合,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救助机制,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和救助力度。

 

 

强化宣传引导

    拓宽宣传渠道,采取互联网+宣传模式,发挥新媒体、自媒体优势,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检察开放日等一系列有效方式、活动,全力提升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积极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涵义和重大意义,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新疆检察机关的司法关怀和温度。

 

 

 

 

文/图| 周向杰 李牧 冯君琳 周祺祥

来源|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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