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统一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统一负责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名义制发的案件文书的监管;统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和检察业务考评;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完善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