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
5月31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办“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了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厅分管领导,妇儿工委、教育、民政、司法、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新疆大学法学院专家及部分学校师生、家长代表共31人走进检察机关。

乌鲁木齐市第七中学学生代表表演了强化自护意识的法治健身操,代表们依次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新疆检察史馆、数字检察办公室。活动中还特别展示了一些地州检察机关的未成年人检察文创产品,以及各种法治宣传资料等,深受孩子们的喜爱。

座谈交流会上,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秋丽通报了全区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司法保护的主要做法,并提出预防和减少涉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意见建议。3名基层一线未检检察官从自身办案经历、协调各方履职、做好后半篇文章等方面生动讲述了办案故事。代表们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纷纷表示对检察机关未检工作有了新的认识,了解到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不仅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时也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不但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还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涉罪未成年人考察帮教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自治区教育厅分管领导分享了检校共建、学生保护工作的经验做法,表示将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检教同行,进一步提升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效果。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赵铁实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担负起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检察责任。希望同学们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先锋,在面对校园欺凌等不法侵害时,敢于说“不”,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希望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能够持续关心新疆检察工作,关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希望所有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单位,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和公益组织能够积极主动、齐心协力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中来,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这项“朝阳事业”做得更好!
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生动诠释了检察机关持续做优做实未成年人保护的初心,呈现了检察机关扎实履行保护未成年人职责的答卷,表明了检察机关持续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的决心,表达了检察机关携手各方做好‘朝阳事业’的愿景。旨在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履行未成年人“两法”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发挥本系统、本部门职能作用,一体推进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及时消除滋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各种消极因素,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新疆三级检察机关均在6月1日前后,采取多种方式举办了“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