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保护区存在焚烧芦苇、树枝等行为;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滥砍滥伐胡杨林……自今年2月陆续获得破坏胡杨林资源的相关线索后,库车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胡杨林保护专项行动,织密胡杨林保护法治网。
库车市境内有373.43万亩胡杨林,地处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分布在塔里木河上中游乔灌草带及胡杨林保护生态功能区。胡杨林不仅是库车市绿洲外围防风、固沙、阻沙的天然绿色屏障,也是防止塔克拉玛干沙漠北移、固定塔里木河河道、减轻风沙危害的重要生态屏障。
院联合库车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胡杨林保护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并登记。
排查中,库车市检察院发现,库车市塔里木乡辖区部分油井盐水输送管道维护不及时,经常爆裂,导致盐水流入胡杨林,胡杨成片死亡;塔里木乡部分废弃井场水泥预制底座未拆除,且堆放大量的水泥块,造成植被受损……
针对这些问题,库车市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及时拆除废弃井场水泥预制底座,清运水泥块并恢复植被;加强对违章用火行为的管制,组织开展防火宣传和巡护巡察,制定灭火行动预案,加大胡杨林保护区消防安全排查力度;退井还林、还草等。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合作,探索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加强宣传,多方合力保护胡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