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由该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某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以来,木垒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的首例县监委移送的重大案件。
为做好案件移送受理衔接工作,木垒县人民检察院同县监察委员会两次召开案件协调会,了解案件情况,沟通监检对接细节,该院指派控申部门与公诉部门检察人员提前介入调查,做好受案后及时变更强制措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8月22日,县监委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于同日作出逮捕决定,并于法定期限内执行完毕,顺利完成该起重大案件的检监对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