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二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开展以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党组通过“典型案例剖析、集中发声亮剑、讲好身边故事、上好廉政党课、廉政知识测试”五项举措,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该院领导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必须自觉地把理想信念内化于心,具备对党绝对忠诚的里子;外化于行,具有严守纪律规矩的面子,真正做到表里如一,言行一致,走在前列,做好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