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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天山区检察院全面履职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时间:2018-07-17  作者:  新闻来源:新疆法制报  【字号: | |
 本报乌鲁木齐讯(首席记者 王晨 通讯员 黄燕语)7月1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该院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帮扶救助,有效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5年4月至今年4月,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813件1338人。

  近年来,乌市天山区检察院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数量占乌市未成年人案件的53.7%,占全疆未成年人案件的22.37%。对性侵害、故意伤害、虐待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该院坚持零容忍态度,积极提前介入侦查,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涉未成年人案件,该院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先后制作报告92份,不捕率达到30.16%。

  在该院未检科承办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86%的涉案未成年人都已失学或辍学,家长文化程度较低,家庭生活困难,没有条件委托律师,针对上述情况,该院未检科在办理案件的同时,依法为51名涉案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律师。针对涉案未成年人为流动人口、父母死亡等监护人缺位的案件,该院积极协调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大学附属中学、乌市天山区幸福路街道宏大社区等单位选派志愿者,为监护人缺位的56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此外,该院未检科还联合社会力量,在乌市养老福利院、中国乌鲁木齐SOS儿童村等单位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先后组织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和矫正考察等帮教活动36次,为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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