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记者从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民事和行政执行监督工作,回应社会公众对“执行难”“执行乱”问题的关切,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该院于今年3月至2019年10月在全州检察机关开展民事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 。
据了解,此次专项活动的监督重点包括:人民法院对民事非诉执行申请是否依照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公证法及其他相关行政法律法规进行立案审查,是否存在应立案而不立案、应予执行而不执行、不应执行而准予执行的情形;人民法院对民事非诉法律文书的执行中是否存在违法情形,如超标的执行、滥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非诉执行申请是否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他相关行政法律法规进行立案审查,是否存在应立案而不立案、应予执行而不执行、不应执行而准予执行的情形;是否存在把不属于法定“裁执分离”类型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作“裁执分离”处理的情形等。重点关注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决定的执行情况。
昌吉州检察院将通过此次专项活动对人民法院民事和行政非诉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力争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与人民法院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建立非诉执行监督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