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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企共建”为非公经济提供“升级版”服务
时间:2018-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带一路·检察瞬间」乌鲁木齐头屯河:“检企共建”为非公经济提供“升级版”服务

“小张,今天下午需要送到企业的材料马上准备一下,咱们这就出发。”10月12日,记者来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检察院,正赶上检察官们准备送法进企业,而检察官们“跑步工作”给刚进院的记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二楼的检察院荣誉室外,几名摄像人员正在进行着拍摄工作。

“这是新疆中视紫禁城影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正在为我院拍摄宣传短片。”看到记者疑惑的眼神,头屯河区检察院检察官李安适笑着解释说,“紫禁城影业公司也是与我院达成共建合作协议的非公企业之一。”

「一带一路·检察瞬间」乌鲁木齐头屯河:“检企共建”为非公经济提供“升级版”服务

检企共建形成良性循环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位于乌鲁木齐市西北部,南靠天山北麓,全区总面积275.59平方公里,是乌鲁木齐市的城市副中心。2015年,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各方企业纷纷落户头屯河区。目前,该区内各种所有制经济企业已达4000余家,其中世界500强企业有25家。

“由于辖区内企业众多,为各种所有制经济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就成了我们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李安适介绍说,为主动做好法律服务工作,2016年头屯河区检察院与辖区内的5家非公有制企业代表签订了检企共建协议。“目前,与我院签订协议的非公企业已扩大到了9家。”

在新疆软件园内,记者见到了新疆中视紫禁城影业有限公司副总裁高莕女士。谈起与检察机关的合作,高莕道出了自己的感受:“没有距离感!这是我们和检察机关进行合作后最直观的感受。当检察官面带微笑为我们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时,那种公检法人员高高在上的固有形象一下就消失了。”

“除了帮我们把关企业职务犯罪风险外,检察官们也经常定期打电话询问我们可能会遇到的法律问题,包括职工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困惑,他们都会力所能及地提供帮助、及时答疑。现在我们的职工看到检察官,就像看到老朋友一样。”高莕认为,随着检企共建工作深入开展,检察机关和企业之间正在形成一个良性的互动循环。“我们也积极发挥自己的影视行业特长,与头屯河区检察院一起拍摄了宣传片、微电影。下一步,我们还准备深入挖掘一些观众们喜闻乐见的检察好故事。”

发挥警示教育宣传阵地作用 助力企业发展

除了主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加强非公企业预防警示教育、促进企业廉洁从业,也是头屯河区检察院与非公企业进行检企共建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今,头屯河区越来越多的非公企业开始重视起企业内部的廉洁建设。

“我们企业文化中有句话叫‘清水里边养金鱼’,虽然在公司内部也出台了举措预防职务犯罪风险,但毕竟法律专业性不强。自从有了检察机关送法进企业,我们的心里更有底了。”谈起廉洁建设工作,新疆宝能投资有限公司营销总监朱宝建认为,自家公司最有发言权。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宝能集团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片区投资建设了新疆宝能城项目。据了解,宝能城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0万平方米,未来项目完工后,3栋高达300米以上的超高层楼群将成为新疆第一高楼,也是未来新疆“一带一路”上的新地标。

“宝能城项目总投资达160亿元,如何防范工程建设中的犯罪风险点,确保投资的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我们主动联系头屯河区检察院,请检察机关为公司进行职务犯罪风险评估,堵塞公司内部可能存在的制度漏洞。在这之后,所有职工定期到检察机关接受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就成了我们公司内部的一项常态化机制。”朱宝建介绍说。

“我们也会结合近期查办的涉企业管理、经营方面的案件,收集一些具有行业特点的廉政法规、案例。同时,通过定期举行法治讲座、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检察开放日活动,以案释法,为广大企业职工树立起遵纪守法观念,促进依法治企和廉洁从业。”头屯河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振军介绍,针对工程建设、生产、交易秩序以及内部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和环节,检察机关还会与企业共同制定出台相关的预防措施,助力辖区内的非公企业健康发展。

延伸法律触角服务非公企业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18条意见,2016年头屯河区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明确了严打涉及非公有制企业刑事犯罪、强化涉及非公有制企业诉讼监督等六项重点工作和落实办法。记者注意到,在《实施意见》中,突出强调的一个词是“服务”。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乌鲁木齐市加快向服务型政府转型,而在企业云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机关的服务特性更加凸显。这也意味着检察机关不仅要在办案时践行保护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理念,案结事了的同时也要积极延伸法律触角,帮助企业建章立制,服务非公企业健康发展。”张振军介绍说。

该院前不久办理的马某职务侵占案就是遵循了这一理念。马某,原是新疆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阿克苏分部经理,在任职期间共侵占公司维修款8万余元。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此案时发现,作为公司地州分部负责人的马某,既分管销售工作又分管财务工作,这使得他很容易将公司的款项据为己有。为此,该院从完善财务管理机制、加强分部管理人员权力控制、严格选拔分部管理人员等多方面向了这家公司发出了检察建议书。

“该公司采纳了检察建议,及时出台制度堵塞漏洞,整改结束后来还特向我院致电表示感谢。”提起这起案件,张振军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随着国家经济合作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非公企业主动走出国门,参与到“一带一路”建设中去。“今后,头屯河区检方将继续深化服务措施,积极延伸法律触角,不断探索服务新途径,保障非公企业更加健康发展。”张振军表示。

作者:安伟光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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