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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恐分子和暴恐犯罪必须受到严惩
时间:2014-05-21  作者:艾则孜·艾依丁  新闻来源:侦查监督处  【字号: | |

2014年5月21日,我国政府在上海举办第4次亚信峰会,峰会上各国政府大力提倡共同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犯罪。在此之际,5月22日早晨,乌鲁木齐市发生了一起有组织、有策划灭绝人性、性质非常恶劣、震惊全国的严重暴力恐怖事件。暴恐分子丧心病狂的罪恶暴行,暴露了暴力恐怖势力敌视国家政权、危害社会、残害无辜人民群众的反人类、反文明、反社会的残暴本质和企图将新疆从祖国怀抱分裂出去的反动政治野心。暴力恐怖势力极大地危害了各族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极大地损害了各族人民来之不易的幸福安定生活,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后果。

近几年来“三股势力”先后制造了多起令人发指的暴力恐怖事件,暴力恐怖犯罪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各族人民共同的敌人,暴力恐怖分子不代表任何一个民族,他们既对汉族群众施暴,也对少数民族群众施暴,各民族同胞都是暴力恐怖事件的受害者,在丧心病狂、穷凶极恶的暴力恐怖分子眼里,无辜的生命可以任意残害,公私财产可以随意破坏,法律的尊严可以肆意践踏,他们犯下的滔天罪行早已激起各族人民的极大愤慨。

对丧尽天良、惨无人道的暴力恐怖分子,我们一定要从国家的根本利益和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高举法律旗帜、毫不手软、迎头痛击、严惩不贷,严厉打击暴力恐怖分子的嚣张气焰。

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暴力恐怖活动的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思想。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是国家最高利益所在,也是新疆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作为一名党员检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新疆反分裂、反恐怖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惕。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侦查监督处作为检察机关在办理“三股势力”案件的第一关口,在办理“三股势力”犯罪案件中,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认真依法审查每一起“三股势力”案件,要敢于对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亮剑,敢于同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做坚决的斗争,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作为一名党员检察干部,在维护稳定,反对民族分裂斗争中要以身作则,不能把维护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只挂在嘴上,更重要的是从思想深处、从行动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在本职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力量,敢于担当,做反对民族分裂斗争中的前头兵,做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决捍卫者,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用实际行动坚决拥护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作为一名维吾尔族检察干部,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必须坚定政治立场,增强忧患意识,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坚持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树立正确的“五观”和“三个离不开”思想,主动教育引导家人和身边的亲朋好友,讲法律、讲政策、摆事实。与同事和邻里之间保持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团结,为创造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而努力。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在人民群众中筑起一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反对暴力恐怖活动的铜墙铁壁,把无辜群众伤亡的悲痛转化为精神力量,为新疆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而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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